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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贿赂控制程序COP-13
发布时间:
2024-06-18
为维持廉洁风气及经营效率, 协助本公司运用良好的实务经营原则,以保护商誉,并降低遭遇贿赂的风险,特订定本守则。
反贿赂控制程序COP-13
一、目的与背景
- 为维持廉洁风气及经营效率,协助公司运用良好的实务经营原则,以保护商誉,并降低遭遇贿赂的风险,特订定本守则。
- 贿赂可能伪装成各种形式,包括金钱、礼品、利润、优惠或捐款等。
二、适用范围
-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及代理商、供货商或者订约商等企业伙伴之间的商业运行实务。
三、公司廉洁守则
- 业务承办原则
- 甄选供货商时,应秉持诚信与公正原则,选择其产品或服务在品质、价格与交期各方面最具竞争力者。
- 不得向供货商收取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。
- 严禁收受供货商赠送之礼品、现金或其他变相财货。
- 除便餐外,原则上禁止接受游乐招待。
- 客户业务往来原则
- 应秉持诚信与公正原则,处理客户业务往来事宜。
- 应婉拒客户馈赠礼品、现金、或其他变相财货。
- 禁止行为
- 对于经管或监督之业务,利用职务之便,行直接或间接图利之行为,以获取不当利益或其他舞弊情事。
- 侵占或窃取公司之器材、财物。
- 未按实申报各项费用、数量,如浮报出差费、加班时数等。
- 维护公司形象
- 同仁均有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之责任,于公司外勿谈论公司同仁或主管之是非。
- 责任与监督
- 各主管及等以上之同事对廉洁问题,应培养判断能力;不得以「没有规定」为由,做遭人物议之事。
- 各项业务之验收人、证明人、会计审核人员于执行业务时,发现有违反廉洁守则事实者,应负举发之责。
四、检举与监督
- 任何人如果违反廉洁及腐败政策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检举:
- 以电子邮件报告,本电子信箱会将信件自动转寄总经理。
- 以免付费检举专线提出检举。